各市、州工信局,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
按照工信部《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類)享受科技創新進口免稅政策資格申報和復審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0〕196號)要求,現將開展我省2020年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享受科技創新進口免稅資格申報和復審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內,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類)免稅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管理辦法》(見附件)的相關平臺。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符合條件的示范平臺向所在市州(園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管理辦法》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所在市州(園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海關、稅務部門,將審核意見及符合免稅條件的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發展局,并通過電子郵箱發送電子版材料。
三、資格復審要求
2018年獲得免稅資格的示范平臺須按《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復審,將復審申請報告(隨附免稅資格審核表、資產總額和累計購置設備總額的專項審計報告)、兩年工作總結(須包含服務中小企業情況和享受免稅情況)一式兩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發展局,并通過電子郵箱發送電子版材料。
聯系人:劉淑嬌;聯系電話:0971-6150716;
郵箱:604912370@qq.com。
附件:《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類)免稅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管理辦法》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