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財〔2010〕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深圳市科工貿信委,各銀監局,各銀行,各有關科技專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09〕9號)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銀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銀行貸款的科學性,根據銀監會、科技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7號)和《關于選聘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64號)要求,科技部、銀監會決定啟動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項目評審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從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中選擇出部分符合要求的科技專家,經商銀監會后,由中國銀行業協會建立科技專家庫。地方科技部門可參照有關條件,結合本地產業發展的需求,提出補充科技專家名單,經商銀監局后聯合報科技部;科技部會同銀監會審核后,將審核通過的科技專家名單告知中國銀行業協會、有關地方科技部門和銀監局;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將通過審核的科技專家補充加入科技專家庫,并告知協會會員單位;地方科技部門通知有關科技專家。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項目審查或其他涉及科學技術的項目審查時,需要科技專家提供咨詢服務的,可從科技專家庫中選擇。
三、在進行貸款項目咨詢時,銀行應與科技專家約定咨詢內容、咨詢費用、反饋時間和要求等事項。咨詢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實地考察等多種方式進行。
四、科技專家要高度重視向銀行提供咨詢服務工作,發揮自身專業知識、信息網絡和熟悉科技產業政策等優勢,對銀行提出的咨詢服務需求,及時做出科學、合理、公正、客觀的回復意見,并保守咨詢工作秘密。
五、科技部、銀監會委托中國銀行業協會具體負責實施科技專家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咨詢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編制的科技專家手冊將發至協會會員單位,供開展工作之用。
六、考慮到該項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復雜、創新性強,科技部、銀監會決定該項工作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先期試行一年。各地科技部門、銀監局、銀行業協會要加強聯系與合作,注意總結經驗。銀行業金融機構及科技專家有何意見和建議可隨時向科技部、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反映。
聯系人及方式:
科技部
沈文京 010-58881686 shenwj@most.cn
賈建平 010-58881691 jia8509@126.com
銀監會
周振宇 010-66279572 zhouzhenyu@cbrc.gov.cn
中國銀行業協會
呂 歡 010-66553358-8008 lvhuan@china-cba.net
成天樂 010-66553358-8101 chengtianle@china-cba.net
科學技術部 中國銀監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