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操作流程分為受理、調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五個流程。受理階段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農村信用社對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這里講的資格審查也就是說借款人要具備的條件,只有具備了這些條件才有可能在農村信用社獲得貸款支持。后面四個程序即信貸業務調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屬于農村信用社在受理信貸業務后進行評估、審查、審批、報備、發放、管理的階段,在這里主要講信貸業務的受理:
自客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信貸申請,就進入受理階段。在此階段,農村信用社將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要求客戶提交有關資料,并對客戶提交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查。
受理階段的主要內容包括:客戶申請—資格審查—客戶提交材料—初步審查等操作環節。農村信用社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政策審查客戶的資格及提供的申請材料,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信貸業務申請。
(1)客戶申請
客戶申請可以是客戶主動到農村信用社申請信貸業務,也可以是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向客戶營銷信貸業務。信貸人員在客戶提出信貸需求時將了解客戶的需求情況,并向客戶介紹農村信用社的有關信貸政策,包括對借款人的資格要求、信貸業務的利率、費率、期限、用途、優惠條件及客戶的違約處理等。

(2)資格審查(準入門檻)
● 對客戶的資格要求:按照《貸款通則》的要求,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農村信用社將客戶歸納為兩類,一類是公司類客戶,包括企事業法人,金融同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濟組織等。另一類是個人類客戶,主要指自然人。
公司類客戶:法人客戶向農村信用社申請信貸業務,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并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經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 除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辦理年檢手續;
▲ 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 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70%;
▲ 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當前的比例是:30% )
以上6條是客戶申請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的基本條件要求。以下為10條限制性條件,即客戶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農村信用社原則上不接受其申請:
▲ 連續3年虧損,或連續3年凈經營現金流量為負;
▲ 向農村信用社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告;
▲ 已在省內農村信用社取得信用的;
▲ 騙取、套取貸款,以借貸等行為謀取非法收入的;
▲ 違反國家規定將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的;
▲ 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或嚴重有損于社會公益和道德的產品或項目的;
▲ 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未取得環保部門許可的;
▲ 在進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落實原有債務或對其未清償債務提供足額擔保的;
▲ 有其他嚴重違法或危害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安全行為的;
▲ 列入黑名單的(舉例:銀行業協會列入黑名單的、在征信系統中有不良記錄的)。
個人類客戶:個人類客戶一般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存單和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信貸業務適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個人類客戶向農村信用社申請信貸業務,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 有合法的身份;
▲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客戶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農村信用社不接受其貸款申請:
▲ 列入黑名單的;
▲ 有嚴重違法或危害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安全行為的。
(3)提交材料
● 公司類客戶需提供的材料:
▲ 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 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貸款證(卡)及復印件
▲ 最近的財務報表及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前3個季度及上個月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和近期報表;
▲ 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及復印件;
▲ 公司合同或章程及復印件;
▲ 企業董事會(股東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
▲ 信貸業務由授權委托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 若客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股東會)或發包人同意申請信貸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證明;
● 個人類客戶需提供的資料:
▲ 身份證件(包括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 申請人償還能力證明材料;
▲ 農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除上述需提供的基本材料之外,還要根據信貸業務的品種和操作規定,農村信用社將要求客戶提供其他材料。
● 擔保材料:擔保分為保證、抵押、質押三種類型。
▲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農村信用社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指保證人和農村信用社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和農村信用社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擔保方式。農村信用社只接受保證人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不接受保證人提供的一般保證。
▲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擁有所有權、處分權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對農村信用社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農村信用社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農村信用社占有,作為對農村信用社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農村信用社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權力的價款優先受償。
按質押物品的不同,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力質押。動產質押是指以動產交農村信用社占有,并作為債權擔保的一種質押方式。權利質押是指將享有所有權的財產權利移交農村信用社占有,將該權利作為債權擔保的一種質押方式。
▲ 保證按照形式分為多種方式擔保、最高額保證、抵押和共同保證3種形式。多種擔保方式是指同一債務采用保證、抵押和質押中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方式進行的擔保;最高額保證、抵押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抵押人)與債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其特征是:擔保人只限定擔保的最終期限和最高金額,不限定在此范圍內信貸的金額、次數、期限;擔保是連續的,在約定的擔保期限和金額內,債務人無論使用多少次、每筆金額多少,都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同一般擔保方式相比,最高額保證、抵押操作更加簡便、靈活。共同保證(或稱聯合保證)是指由若干個保證人對同一債務提供的擔保。
▲ 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農村信用社要求對簽訂的抵押合同辦理公證正手續。公證手續由抵押人和農村信用社共同辦理。同時,農村信用社按照《擔保法》的要求,對抵押物在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如:土地將在核發土地使用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屋將在房產管理部門、林木將在林木主管部門車輛將在頒發車輛行駛證照的公安交通部門等。
在對客戶的信貸業務受理后,農村信用社將進行貸款的評價、審查、報備、發放和貸后管理。流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