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夯實“十二五”科技工作的基礎,進一步明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對科技的需求,做好2011科技計劃項目征集、組織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在“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方面的支撐作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實現跨越、綠色、和諧、統籌發展的戰略目標,根據《青海省基本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特制定2011年度基本科技計劃指南。
一、總體目標
基本計劃是2011年度的主體計劃,包括科技支撐計劃、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促進計劃、科技促進新農村建設計劃和科技創新能力促進計劃。旨在圍繞青海特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攻克各行業發展的技術瓶頸;解決完善或延伸產業鏈、壯大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起決定作用的關鍵技術;強化現代農業技術的集成、示范與推廣;加強戰略規劃、科技政策與法規等研究,重點開展影響我省經濟社會未來發展和科技進步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帶動性的基礎研究,搭建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的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定期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和科普工作,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并有效推動成果產業化,全面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年度任務
按照各計劃定位,科技支撐計劃以重大公益技術及產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為重點,充分發揮科技在全面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和普惠民生工程建設的作用,結合“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重點針對礦產資源勘探與開發、新材料、裝備制造業、生態保護與生態產業、現代農業、民生科技發展等領域及節能減排重點任務的科技需求,組織項目攻克關鍵技術,力爭在技術更新、產品升級、節能減排和風險防范等方面實現突破,并為產業結構調整和集聚發展提供技術儲備。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促進計劃參照國家高新技術領域界定,緊密圍繞我省循環經濟、新能源經濟發展需求,在發展高新技術、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培育戰略新興產業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爭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并為促進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化群體,支持我省各類企業,通過自主創新、產學研相結合聯合攻關、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推動高新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科技促進新農村建設計劃結合我省現代農牧業和區域可持續發展需求,重點支持全省農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帶動作用強、影響面大的共性、關鍵技術成果的研究、轉化與示范推廣;農村民生科技進步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以及各類農村牧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地方切塊項目管理開展區域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區域特色產業、支柱產業的技術開發與應用。全面提高我省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和區域科技進步水平。
科技創新能力促進計劃圍繞我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前瞻性、基礎性和綜合性的關鍵、共性問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增強科技儲備和原始創新能力。優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礦產資源勘探與開發、有色金屬選冶、鹽湖化工、生態保護修復與高原生物、高原特色農牧業、生命科學與醫藥衛生、先進制造與裝備等領域的基礎研究項目。搭建科技基礎綜合服務平臺和科學數據資源與共享網絡建設平臺。結合“十二五”青?萍及l展需求,加大相關戰略和政策研究,有效改善科技創新環境。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和科普工作,增強持續發展能力。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的條件和要求
1、凡在青海省注冊(一年以上,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2、積極鼓勵省內外科研教學單位和企業以“產學研聯盟”等方式聯合申報項目,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知識產權和利益共享。每個項目的聯合申報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個法人單位。
3、申報科技基本計劃項目的單位應具備承擔相應科技項目的綜合能力,規章制度健全,同時具有良好誠信,無行政處罰或違法記錄。
4、申報單位能夠做到經費?顚S,設立單獨賬簿,獨立核算,有自籌經費的項目必須提供配套貨幣資金證明,并保證及時足額到位。
5、根據《青海省基本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青海省科研項目立項查新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申報單位應在申報項目的同時需提交相關科技成果證明(專利、成果鑒定、文章、樣品檢測報告)等材料,其中,申報科技支撐計劃、應用基礎研究計劃和高新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項目時還需提交科技查新報告。
(二)項目負責人的條件和要求
1、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原則不超過55周歲(截止到2011年3月中旬),無不良科研行為,從事相關研究或技術開發三年以上。項目負責人用于本項目研究時間不少于本人工作時間的60%。
2、所有項目申報人均不得參與兩項以上項目的申報,且只能主持申報一項項目。項目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報人,對同一項目或相同研究內容不得在不同業務處室重復或交叉申報,如發現以上情況,取消該單位當年申報資格。
3、項目負責人如正在承擔我省科技項目,同時該項目未通過驗收,不得再次以負責人身份申報2011年度科技計劃項目。
(三)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1、在申報書中必須對關鍵技術、創新點和工藝路線做明確說明。
2、技術、經濟指標要求量化,有科學依據,便于考核。鼓勵和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對于自主研發技術及產品,申請專利及標準數可列為考核指標。
3、承擔單位基本情況中可對擬實施項目相關軟硬件等基礎條件加以說明。
4、在相應信息條目中,應對項目負責人曾參與的相關研究等情況予以重點說明,并對各成員在該項目中擬承擔的研究任務及投入時間作簡要說明。
5、凡二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項目,要求提供意向性合作協議。
四、申報方式
(一)各申報單位須按照青海省科技廳網站(網址:http://www.qhkj.gov.cn)通知通告欄中相關要求,屆時按照不同計劃對應申報書格式免費下載填報。
(二)省科技廳各業務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退回。
(三)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擬申報的項目,需經州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篩選后統一報送。
五、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一)申報截止時間:2011年3月15日
(二)聯系方式: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具體參見省科技廳網站。
六、重點領域(簡述)
具體內容敬請關注省科技廳網站。
(一)2011年青海省科技支撐計劃
1、礦產資源勘探與開發領域
2、新材料領域
3、裝備制造業領域
4、生態保護與生態產業領域
5、現代農業領域
6、高原特色生物資源開發領域
7、節能減排領域
8、民生科技發展領域
(二)2011年青海省科技促進新農村建設計劃
1、計劃分類
(1)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計劃
(2)星火計劃
(3)地方切塊管理
2、支持重點
(1)海東農業科技園區
(2)海南生態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海北高原生態畜牧業試驗區
(3)玉樹地震災后恢復
(4)農產品精深加工
(5)民生科技與農村信息化
(6)特色高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有效利用
(7)生態保護和治理
(三)2011年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促進計劃
1、計劃分類
(1)高新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
(2)產業化促進計劃
、僦行∑髽I技術創新補助資金計劃
、谄髽I技術創新資金計劃
、壑攸c新產品計劃
、芑鹁嬗媱
2、支持重點
(1)高新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
、儆猩V產資源綜合利用領域
、邴}湖資源綜合利用領域
、坌虏牧项I域
、苊夯ゎI域
、菪履茉搭I域
、薷叨搜b備制造業
、呱镝t藥領域
(2)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和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補助資金計劃
、俚V產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
、谛虏牧
、坌履茉
、苎b備制造業
、萆锛夹g
、尢厣p工業
、吒呒夹g服務業
(3)重點新產品計劃
、儋Y源開發與綜合利用、電子與信息、生物與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新產品
、诰哂凶灾髦R產權、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產品,特別是原創型新產品
、蹖窠洕A產業、支柱產業發展具有重大促進和帶動作用的新產品
、懿捎脟H標準或國內先進標準研制生產的新產品
(4)火炬計劃
、佼a業化示范類項目
、诋a業化環境建設類項目
(四)2011年科技創新能力促進計劃
1、計劃分類
(1)應用基礎研究計劃
(2)軟科學計劃
(3)重點實驗室發展專項資金計劃
(4)重大科技平臺建設計劃
(5)國際科技合作計劃
2、支持重點
(1)應用基礎研究計劃
、傩履茉葱虏牧项I域
、诘V產資源勘探與開發領域
、埯}湖化工領域
、苌鷳B保護修復與高原生物領域
、莞咴厣r牧業領域
、奚茖W與醫藥衛生領域
、哐b備制造業領域
(2)軟科學計劃
圍繞“十二五”青海省科技工作的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研究我省科技發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組織開展相關研究,為有效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充分發揮軟科學研究在決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
(3)重點實驗室發展專項資金計劃
圍繞我省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發展,改善和加強具有帶動性和影響力的重點實驗室科研環境和實驗條件,進一步推動和提高重點實驗室的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支持近兩年被評估確認為優秀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和被科技部批準為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
(4)重大科技平臺建設計劃
、倏萍贾薪榕c科技成果轉化平臺
、谌瓷鷳B環境監測平臺
、鄹咴N質資源平臺建設
(5)國際科技合作計劃
、俚V產資源合理利用
、谏鷳B保護與生態經濟
、坌履茉撮_發領域